近日,市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隊接到群眾舉報,在城區七一北路水利大廈南側,有一處占地約245平方米的違章彩鋼房建筑,既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,又存在安全隱患。
接到舉報后,市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隊立即安排執法隊員到現場進行調查。據了解,該建筑于2008年建成,內有彩鋼房商鋪12間,因未取得有關部門許可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第六十四條有關規定,屬違法建設。
執法隊員找到違建業主,對其進行宣傳教育,告知違建的危害性和不良后果。經過一番耐心勸導,違建業主最終認識到私搭亂建導致的不良影響和安全隱患,承諾會在限期內自行拆除違建。這一舉動不但節省了拆違所需耗費的人力物力,而且有利于在城管執法人員和當事人之間營造良好和諧的社會關系,為下一步控違拆違工作奠定堅實的群眾基礎。
市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隊負責人表示,今后,執法隊將繼續保持“零容忍”的態度,以更嚴的措施、更實的行動查處違建,不斷加強轄區內巡查監管力度,切實做好拆違控違工作,做到“發現一處,拆除一處”。(記者 張志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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