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遇到道路交通事故后,你是否有過以下幾種行為——將車在行車道上一停了之;既未開啟雙閃燈,也未放置警告標志;車上人員站在行車道內觀望,甚至還在為事故歸責而爭執不休……小心了,這些做法容易引發“二次事故”,這是既非常危險又很容易被人們所忽略的交通安全隱患。如何避免危險的發生呢?一起來看。
(責任編輯:蔡文斌)